《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修订草案)(征求意见稿)》
2019年3月28日,生态环境部固体废物与化学品司司长邱启文在生态环境部新闻发布会上介绍,《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修订及相关工作取得重要进展。目前修订草案已通过司法部部务会审议,并将报请国务院常务会议审议。
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修订草案二审稿2019年12月28日下午开始在中国人大网公开征求意见。该法律草案征求意见截止日期为2020年1月26日。
作为我国污染防治领域的重要立法之一,《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以下简称固废法)自1995年制定以来,先后经历了2004年、2013年、2015年和2016年4次修订(改),在防治固体废物污染环境、推动生态文明建设、促进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方面发挥了极为关键的作用。当前,我国固体废物产生量大、积存量多,固体废物底数不清、处置能力不匹配,固体废物非法转移、倾倒屡禁不止,生活垃圾分类管理成效不显著,绿色生活方式和消费模式尚未形成,固体废物污染风险隐患加剧。基于我国当前固体废物污染防治面临的诸多新任务、新问题和新挑战,亟待对固废法进行再次修订。
2017年9月,修改固废法被十三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立法规划列为第一类项目。经过较长时间的准备,2019年6月,国务院常务会议审议通过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修订草案)》,并提请十三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十一次会议进行了初次审议。本文结合我国固废管理实践,按照中央全面依法治国委员会第二次会议提出的提高立法质量、加强立法统筹、立改废释并举要求,剖析固废法修改面临的挑战和突出问题,围绕草案修改需要统筹的几个重点问题,提出完善固废管理的立法建议,以期为新形势下我国固废管理决策和草案修改工作提供参考。